人民網北京3月15日電 (記者喬業瓊)據國家醫保局官網消息,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規范飛行檢查工作,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5章、32條,規定了飛行檢查的遵循原則、啟動條件、組織方式、檢查要求、檢查程序、問題處理等內容,為進一步規范飛行檢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啟動飛行檢查:(一)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的;(二)舉報線索反映醫療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三)醫療保障智能監控或者大數據篩查提示醫療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四)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五)其他需要開展飛行檢查的情形。
被檢地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要求被檢查對象及時整改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對反饋意見中涉嫌違法違規的情形進行處理:(一)對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二)對違反醫保服務協議的,交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照協議約定進行處理;(三)對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按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四)對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移送相應部門處理;(五)其他需要進行處理的情形,按規定處理。
《辦法》要求,組織飛行檢查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將飛行檢查結果納入對被檢地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工作的綜合評價體系,并對飛行檢查結果處理情況進行督導,適時組織力量開展飛行檢查“回頭看”。
據悉,2019年以來,國家醫保局累計派出飛行檢查組184組次,飛行檢查定點醫藥機構384家,發現涉嫌違法違規使用相關資金43.5億元,綜合運用協議管理、行政處罰、行刑銜接、行紀銜接等多種方式,依法對各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
各省參照國家飛行檢查模式廣泛組織省級飛行檢查,國家“建機制”“揭蓋子”“做示范”,各省“建隊伍”“查底子”“做推廣”。僅2022年各省就飛行檢查定點醫療機構2756家,發現并追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2.9億元。
(喬業瓊)